浙江省工商局允许投资类公司注册
发布时间:2016-05-12
浙江省工商局落实《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企业的 名称 和 ...
浙江省工商局落实《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相关企业的 名称 和 经营范围 等事项提出了意见。
允许企业名称使用“股权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其经营范围核定为“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或“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字样,但经营范围不得核定为“受托财富管理、资本管理、资产投资”等字样。(这类企业新设时,要在经营范围后标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但这类企业变更时,不作要求是否加上这句话。)
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理财”、“基金”、“基金管理”、“财富管理”、“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金融服务外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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