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形势较好,保险中介机构稳健发展,同时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显现,保险公司加强纳税筹划,是增强保险公司实力的一个重要手段。
尤其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由于其所纳税收占其支出的比重较大,纳税筹划的意义更加重大。
什么是保险赔款免征个税?
《中华人民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5项明确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以个人的身体、生命为保险标而支付的保险金才叫保险赔款,这类保险一般指大病险、医疗险、意外险、终身寿险等。
人们配置保险的本意不是为了投资,而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身体、生命利益;而且通常我们用来购买保险的工资是税后收入,是已经被扣过一次税的。所以,基于以上两种情形,国家不会对保险赔款扣税。
保险分红是否征税尚未定论
国家税务总局对人寿保险的分红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在之前的税务实践中,保险的年金、分红、收益等等都是没有交个人所得税的。
税务部门没对保险分红开征个人所得税,一是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二是保险公司不会主动将分红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无从下手。
但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开的金税三期系统介绍中我们可以得知,在金税三期系统建立后,金融、地产、工商等部门的信息都会向税务汇总,其中当然包括保险公司的分红信息。这样,人寿保险分红是否要征税就是一个立法问题了。
用保险传承财富是否免征遗产税?
家庭代际之间的财富传承,一直是中国人关注的焦点。对于遗产的继承,就会面临遗产税的问题。
财政部在2004年颁发了遗产税的草案,2010年予以修改。草案中对遗产税的起征点为80万,超过80万将面临20%的遗产税,一时间引起了国内家庭的恐慌。
国家虽然早在2004年就提出遗产税草案,却一直没有实现,其实主要考虑到两个因素。
一是征收遗产税的软件条件不足。二是征收遗产税的硬件条件不足。以我国的发展速度,到中国有征收遗产税的硬件条件的实力并不会遥远。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保险在税收筹划中的功能有:保险赔款免税、保险分红及复利暂未规定扣税、指定受益人的身故理赔金免税。
保险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工具在税收筹划中能起到的作用在未来可能会更加显著,但购买保险关键还是需要看重保险的保障功能,再配上合理的税务筹划,来更好的发挥保单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