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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利率下调有信号? 多数银行称未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对此,深圳地区国有大行、股份银行等多家银行表示,“暂时还未接到相关的政策通知,仍按照原有签订合同的利率来执行还贷政策”。多家国有大行表示“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对此,深圳地区国有大行、股份银行等多家银行表示,“暂时还未接到相关的政策通知,仍按照原有签订合同的利率来执行还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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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国有大行表示“目前暂未收到有关存量利率调整的政策文件。当前暂未制定具体方案”。

不过,也有一国有大行表示,“相关方案目前还在准备中”。另有一股份行人士透露,“目前银行业都在抓紧研究,争取尽快推出相关流程和方案,但方案并不会‘一刀切’,各家银行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而设定。”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部分存量房贷利率一是有助于减少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稳定和扩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有助于缩窄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利差,减少居民扎推提前还款和违规“转贷”行为,为银行留住优质的房贷客户;三是有助于减轻居民住房消费负担,推动居民将储蓄转化为消费和投资,提振居民扩大消费的意愿和能力。

有业内专家指出,“综合来看,存量房贷下调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短期内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有媒体报道,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首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贷款受《合同法》的保护,法律对贷款的利率和贷款期限有明确规定。

其次,综合来看,银行下调存量贷款利率的动力并不充足。不过不排除部分银行,尤其是存量房贷规模较大的国有银行,会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为了提振消费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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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证券分析师杨芹芹认为,基于将给银行净息差带来一定压力,本轮存量房贷优惠预计还是会从中小银行开始,逐步扩散到大型国有银行。“回顾2008年的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中小银行‘一马当先’,直到2009年初,国有大行才被迫有所行动。”

  董希淼同时也指出,进一步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将进一步压缩银行利润空间。如何既让广大借款人受益,又最大程度降低对银行的影响,需要综合考量、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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