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健全,金融工具和财富管理手段也越加丰富,就境内信托和境外信托而言,虽然同是家族信托,但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
1、政策法律方面
国内《信托法》是根据英美法树立而成,与境外信托有着很大区别。譬如,国内《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委托人不是
在信托转移方面,不动产、股权等资产,由于等
《中国物权法》中并没有所有权,因此也并没有收益权。而海外信托,《英美法系信托法》中信托财产三权分立,信托人拥有所有权,受益人拥有收益权。
《信托法》中第15/16/17条中,委托人、受托人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除了信托财产设立过担保或者自身产生的债务,法院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在资产转移的需求方面,利用海外信托便可轻松做到将资产转移到国外。
2、信托公司
国内的信托公司多在建国后才树立起来,且国内信托长期以来多以为资金需求方为导向,所以国内的信托公司在处理高净值人士财富方面的需求时有所欠缺。
海外信托公司多以咨询顾问的身份出面,按照委托人
3、遗产税
海外信托和国内信托一样,都是出资者进行理财出资的一种首要选择。但是,对比于国内的信托品种,海外信托更能促进财富处理和传承,因此受到了家族企业的青睐,变成一种转移财富的首要方式。
在遗产税方面,国内富豪将资产传承给下一代并没有很大阻碍,这就减少了国内对于传承信托的需求。但是由于国内的家族信托还未能够做到资产隔绝的效果,当富人家族在分配财产时则会出现各种纠纷,甚至导致将亲人诉诸法庭的后果。
在海外信托,最值得一提的就是良好的避税功能。海外的信托法律保护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所有,在整个信托法律关系存续期间,所有权都归属受托人。
也就是说,当受托人去世之后,留在信托中的财产因其名义所有权已不属于委托人,
对于委托人来说,最有效、快速而且安全的财富保存、财富传承才是最好的信托产品,而海外信托则能够赋予更多正确的理财观念和健全的法律,让高净值人士的投资收益最大化。